(一)行政公文从不同的角度来看,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
1.按行文方向来划分
可分为上行文、下行文和平行文。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对上级领 导机关的行文,如请示、报告等。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属下的机关行文,如命令(令)、 决定、通报、批复等。平行文是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,如函、平行性通知、 议案等。
2.按缓急程度来划分
可分为特急、急件、一般文件。特急件指内容特别紧急,应当 在1天内办理完毕^急件指内容紧急,应当在接到来文后3天之内办理完毕。一般文件则 无特殊的时间要求。
3.按保密级别来划分
可分为绝密、机密和秘密。绝密文件,指涉及党和国家最核心 机密的文书。机密文件,指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文书。秘密文件,指涉及党和国家一 般秘密的文书。
4.按适用范围来划分
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规定的公文有13种:命令(令)、 决定、公告、通告、通知、通报、议案、报告、请示、批复、意见、函和会议纪要。
(二)行政公文文种
文种是公文特有概念,是公文的类名称。根据用途,公文分为若干种,每一种都有固 定的名称。
1.文种划分的意义
首先,不同文种能够概括、明确地揭示出公文的用途和性质;其 次,不同文种可以准确地表明行文关系,既方便写作也便于收文一方处理。如请示与报告, 下级向上级请求批准事项时,用“请示”;向上级报告情况时,用“报告”。而上级收到请 示时,需要作出非此即彼的答复;收到报告时却可以不作出答复。
2.如何正确选用文种
必须按照机关文件规定或约定俗成的要求使用文种,不能自立 名目,自选文种;必须依照发文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正确选用文种;必须按照本机关职能、 权限正确选用文种,如高层机关嘉奖人员用“命令(令)”,而一般单位嘉奖人员用“决定”或“通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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